1.1 项目概况:2024-2025年移动云日志审计软件(资源池)框架采购。
1.2 采购内容:125套日志审计系统软件。
1.3 采购上限金额:187.5万元(不含税);211.875万元(含税)。
1.4 合同执行方式:框架合同+订单,数量上限框架,框架有效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
1.5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
1.6 中标人数量: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中标份额100%。
1.7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所有。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安全审计软件 | 许可 | 125 |
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应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须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不低于100万元(含)同类项目案例不少于1个(同类是指:日志审计软件产品)。
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含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及签字盖章页)及与合同匹配的任一发票一张;如为框架合同,在此基础上还应提供与框架合同匹配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每张订单或结算单据须提供匹配的任一发票一张。
业绩金额的认定:普通合同以合同约定的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合同约定的含税上限金额为准。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若无合同签署时间则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履行起始时间为准。
发票认定:发票不得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发票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合同生效日期,金税系统发票截图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可等同于发票扫描件,如查验结果为“查无此票”或“不一致”或发票状态异常,请一并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按照无效业绩处理。
2.4投标人必须为采购标的的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制造商进行投标的只需提供制造商承诺即可;代理商进行投标的须提供原厂商(制造商)对于标的产品的独家代理授权函扫描件,原件备查。
2.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2.6不接受转包或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为止)有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
须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https:****)查询结果。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投标品类上被点击登录查看纳入负面行为清单且处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情形(上述供应商包括原厂、当前代理商以及原厂后续更换的新代理商),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实施全集团禁止合作联动处理且处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情形,因其它原因被点击登录查看实施禁止合作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11.1 处罚规定
对于存在与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人,根据招投标法规定,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11.1.1 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1.1.2 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11.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平台操作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139-0123(平台支撑)。
11.3 投标人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中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11.4 本项目采用系统远程开标,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ES系统)上进行开标,投标人可在ES系统上查看开标情况、提出异议及确认开标记录。具体操作详见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供应商分册的 5开标管理,操作指导手册获取途径:登陆ES系统首页“技术服务-进入在线客服”右边有操作手册和培训视频,可点击下载查看。
11.5 投标截止时间后,请投标人登陆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ES系统)确认报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在ES系统上电子签名确认唱价结果。投标人对唱价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在ES系统上提出,超过60分钟后不予受理。未确认或超时确认唱价记录的视为已确认唱价结果,且对唱价结果无异议。
11.6 特别提醒:投标人阅读“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的公告,并按照相关说明及时完成CMCA证书助手下载及CA证书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