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宁夏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海公园里项目变更规划设计条件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宁夏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海公园里项目变更规划设计条件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请示》(固自然资发〔2024〕18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宗地变更规划设计条件,补缴土地出让金263.92万元。
****,宁夏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挂牌方式取得固原西南新区****
变更规划设计条件后,规划用地面积为21116平方米(合31.67亩),用途为住宅兼容商业,容积率2.11,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48米,绿化率≥30%,计容建筑总面积约44543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346.3平方米,其他指标详见(2024)固规条字21号。经委托评估,宁夏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海公园里项目变更规划设计条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263.92万元。
二、你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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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