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将于****10时至****10时止(延时除外)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0/08?spm=a213w.****.courtList.2731.oQA455),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小米手机、灰色联想笔记本电脑、华为手机、蓝色小米手机
起拍价:900元,保证金:90元,增价幅度:10元。
注意:本标的物只支持到本院自提,不支持任何形式的邮寄。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凭身份证、汇款凭证等到本院签署法律文书并领取标的物。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不统一安排查看标的。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有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不晚于本公告届满七日前向本院申报优先购买权;根据申报并经本院审核及网络确认后,即取得优先竞买人资格;届时未申报或逾期申报,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且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本案当事人、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至公告日尚未通知的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本拍卖公告期的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到相关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18时前与本院联系。
七、竞买人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10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4)鲁1703执2120号拍卖余款”。
户 名: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账 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定陶支行
联行行号:****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点击登录查看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