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合法授权)。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应具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在5万以上的除雪设备销售业绩或年度合同额10万元以上的除雪设备销售业绩。(注:若供应商为经销商的,业绩仅认定供应商自身业绩)。 |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主要资产没有处于被冻结、接管状态。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相关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5)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其他要求 | / |
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