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
****XS****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
求,核发此书。
基
本
情
况
项目名称
三家村路及道路绿化工程(二期)新建工程
项目代码
****-89-01-413694
建设单位名称
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州工业园管理办公
项目建设依据
连高审批复(2024)37号
项目拟选位置
海州工业园三家村路与瀛洲路交叉口西侧
拟用地面积 月
(含各地类明细)
地总面积:0.1088公顷;建设用地:0.1088公
拟建设规模
符合连高审批复 (2024)37号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三家村路及道路绿化工程(二期)新建工程红线图
室
页。
遵守事项
核发机关的自然货家格的划限
行宁
一、本书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
日
期
2024
年政的批专用章
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
(4)
三、本书所需附图及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
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