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精神,为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房地产市****
一、收回收购土地范围
本次申报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须是****之前供应的大英县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本次优先征集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等土地。
二、确定方式
根据申报情况和工作需要,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依法依规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
对已确定收回收购并纳入土地储备计划的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情况等因素,由县相关机构集体决策确定基础价格下调幅度。经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确认予以收回收购。
三、征集时间和方式
请有意愿的企业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交《大英县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见附件)。
附件:大英县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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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祥宇;联系电话:****)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