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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寺镇部分道路和社区(村)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洛阳 全部类型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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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寺镇部分道路和社区(村)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一、招标条件 本白马寺镇部分道路和社区(村)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41.046775万元,招标人为洛阳诚助商业综 合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自筹资金,共计 ****.75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白马寺镇部分道路和社区(村)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白马寺镇部分道路和社区(村)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 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 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http:**** 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此项无需提供,以开标后进行资 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保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此 项无需提供,以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保存)。 7.本项目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12月 11日 08时 30分到 2024年 12月 17日 18时 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资料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 31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 369号恒生科技园 A区 2号楼 1单元 14楼西侧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12月 31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 369号恒生科技园 A区 2号楼 1单元 14楼西侧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马寺镇部分道路和社区(村)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白马寺镇部分道路和社区(村)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 3、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金额:自筹资金,共计 ****.75元。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5个月。 5、服务地点: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6、服务内容:本项目主要为白马寺镇部分道路和社区(村)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 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 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 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 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http:**** 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此项无需提供,以开标后进行资 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保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此 项无需提供,以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保存)。 7.本项目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 12月 11日至 2024年 12月 17日,每天上午 08:30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 369号恒生科技园 A区 2号楼 1单元 14楼西侧 3.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资料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月 31日 09时 30分(北京时 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 369号恒生科技园 A区 2号楼 1 单元 14楼西侧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书面向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 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 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地址:洛阳市****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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