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氢能源公交示范线路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城市交通服务/其他城市交通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云浮市 | 公告时间 | **** 15:5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云浮市****点击登录查看) | ||
开标时间 | **** 09:00 | ||
开标地点 | 云浮市****点击登录查看) | ||
预算金额 | ¥624.9427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云浮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浮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先生****)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氢能源公交示范线路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24.9427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Q101线、Q102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止,具体投入运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上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以投标人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有效期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在云城区内设有固定办公场所、驾驶员休息场所、培训学习场所、车辆维修维护场所及其他配套设施;(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5)投标人必须有足够的驾驶员(最低10人)和管理人员(驾驶员提供驾驶证以及客运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浮市****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现场获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下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报名资料不接受邮寄)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备注:投标人获取了报名资格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浮市****点击登录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浮市****
联系方式:黄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