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共计1个包件,以采购人体检花名册人数对应的体检标准结算;体检标准:40岁(含)以上的女职工2200元、男职工2000元;39岁(含)以下职工1500元;后勤保障劳务人员600元。
1.3.2采购的服务要求:
1、承检单位应为体检人员提供停车场地、导医护士。
2、承检单位应为体检者提供免费营养早餐,早餐品种包括鸡蛋、热饮、稀饭、小吃等。
3、承检单位在合肥市具有固定、专门、独立的体检场地。体检工作应与其他病员诊疗工作相对分离,提供独立整洁、环境舒适的体检场所。
4、承检单位应成立体检工作服务团队,参检医师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改,主检医生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担任。
5、体检项目的仪器、设备等应保证质量,体检专用或体检优先。
6、在体检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常规,避免或减少差错,杜绝医疗事故,全面保证体检质量。在体检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医疗责任事故均由承检单位负责。
7、对单项检测花费时间较长的体检项目,应增加相应的设备或合理分流,保证体检人员当日完成全套体检项目。
8、各种检查单,检验单应规范整齐贴在体检表中相应的位置,不得随意放置。体检中若出现体检表,检验单,报告单丢失,应由承检单位免费再检。
9、体检中,若体检医生发现有疑问的影像或胶片须保留,并及时告知采购人以便采购人通知本人进行进一步检查或治疗。
10、体检期间,承检单位必须提供个人体检报告解读服务咨询电话。
11、员工个人体检表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交付至相应部门。个人体检表纸质版每人一份,应用大信封分装密封,并加盖承检单位体检专用章或承检单位公章,并由承检单位每十至十五天送达一次到相应的单位。
12、总体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承检单位须向分行提供一份员工总体体检情况分析报告。
13、承检单位应建立我行体检人员个人的健康档案,电子文档可供我单位对参检人员的健康资料、体检情况、病种等随时调用、筛选、统计归类,并可进行2年内的动态跟踪。
14、投标人须在投标同时提供本体检中心备选体检项目,体检项目原价及优惠后的收费标准,供招标人员工体检时更换体检项目或增加体检项目,若员工增加体检项目,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医院自行收取。
16、采购人将对承检单位合同履行情况及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经采购人服务质量评估为不合格的,承检单位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的同时,取消承检单位续签合同资格。
17、承检单位应严格保密招标人单位的体检相关信息。
1.3.3服务周期: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