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现就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年产100套风电设备核心部件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多幢多层标准厂房、1幢停车楼及配套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42000万元,建安费约24050万元。
(二)建设地点:繁荣路南侧、兴平二路东侧。
(三)本次中标单位服务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涉及的所有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的所有招标代理及清单编制类造价咨询服务。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行业对应)(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微型企业)。
(四) 特定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五)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时间、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依法获取方式等
(一)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至****17:30 时前,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为响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行动,报名资料发送电子扫描件至电子邮箱(****@qq.com)。联系人:全先生,联系电话:****。
(三)报名时所需提供资料如下:
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企业法定代表的授权书、报名人身份证等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四)公告附件中的采购需求(或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将不予受理。
(五)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2 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六)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单位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七)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
八、其他说明:无。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现场送达或邮寄至招标代理处(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具体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凡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贴封条,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邮寄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收件人:全先生,联系电话:****;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各投标人务必随时跟踪邮件配送进度,以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且邮包外层注明本项目工程名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平湖分公司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
十一、其他说明:
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联系人(询问):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平湖市****
项目联系人(询问):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罗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