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秀瑶族自治县****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
建设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
要求工期:10天
质量标准: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的)并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四、报价文件的领取
****9时00分由供应商法人或委托授权人凭本人的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到点击登录查看领取,也可以通过邮箱等电子方式获取邀请书。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9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点击登录查看,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点击登录查看(电话:****),两种方式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六、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密封盖章。
(1)投标报价函;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明、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上述所有资料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出示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核查,资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进行报名响应报价
七、进度款支付方式
进度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直至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获得甲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评审通过,且能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15个工作日,委托人向编制单位全额支付合同服务费。委托人向编制单位支付编制酬金前,编制单位必须按委托人财务部门的要求提供合格发票。
附加工作报酬:如有发生,不再另行计算。
八、供应商须知
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为12000.00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高于上限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作否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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