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通达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名称)的 吉首市城市居民分质供水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以挂网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吉首市城市居民分质供水建设工程项目
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暂估项目预算: 15904.69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服务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招标采购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暂估标的预算(元) |
吉首市城市居民分质供水建设工程项目 | 新建净水设备机房45处,总建筑面积1476.10平方米,购置安装净水设备45台,终端一体机6套,新建DN25-DN76供水管网702千米。 | 一批 | 15904.69万元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招标采购。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备住行政主管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住行政主管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无 。
五、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2月13 日,每天上午9:00 至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吉首市通达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方式: 现场获取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采购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 31 日9时30分至 10时00 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 吉首市通达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 12月 31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吉首市通达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招标采购说明
1、招标采购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点击登录查看
2、电话: ****
十、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吉首市通达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 吉首市
(3)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4)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