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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新建配电房项目内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建设单位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自筹 ,招标人的资金来自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新建配电房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收入,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新建配电房项目内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新建配电房项目
标段名称:内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项目地点:红安县****
项目批准文号:《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红安卷烟厂新建配电房项目的批复****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74㎡。
工期总日历天数: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具体以现场书面指令为准。
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家、项目所在地及烟草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要求一次性验收通过。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3)》标准,并符合黄冈市及烟草行业安全文明要求。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标准,并符合黄冈市及烟草行业安全文明要求。
招标范围: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新建配电房项目建筑单体按照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等各分部工程的施工作业、预留预埋,本项目所有(总包合同范围内部、及其与非总包合同范围)的界面处理等;以及各个分部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汇总、整理,报送红安县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验收工作。
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工程、外墙装饰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玻璃栏板、挡鼠板、绝缘垫等配套)等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含防水)、保温隔热防腐工程、门窗工程、VI效果完善等分部分项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等文件为准。其中室内外装修工程需根据施工图纸及建设单位要求由投标人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及效果图、预留预埋及相关施工工作。
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配电房建筑单体的消防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及园区工程,但应统筹协调其施工和提供作业条件,并负责其界面处理等。除此之外建筑单体所有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所对应的工作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承担上述建筑单体所有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工程相关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第三方检测等全部内容。相关材料的品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需在列明的各类材料品牌目录内进行采购,不得在各类材料品牌目录外进行选择。确保各类材料品牌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的要求。
同时确保本项目最终达到合同所约定的质量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要求。
本项目要求承包人应完成满足本项目移交给业主单位所需的零星工作、施工配合、产权办理、手续审批、资料归档等所有的相关的服务要求,若有一项工作内容承包人未能完成而直接影响到整体项目的未能顺利移交即视为承包人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相关的其他配套工作内容,发包人就有权扣减相关的工作全部金额。
本次招标按照施工图进行招标,不提供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参照图纸按照2013版工程量清单规范进行列项,并参考湖北省定额及市场价进行报价,所有漏项、缺项、工程量差异、项目特征不符等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工程价款已包含在本次签定合同总价款内。
招标范围要求完成的工作只是概括性的,投标单位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并不限于或排除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合同文本、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或根据实际情况,有经验的投标单位可推断出的为完成一个完整工程所需的全部工作。
投标人投标时,应对图纸中存在的差错、缺陷、遗漏或缺项等进行复核,由投标人提出,招标人进行修改。若投标人投标时未提出异议,图纸修改或补充造成中标人费用增加的,增加额小于等于合同固定总价10%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不得向招标人提出相关的价款追加要求或索赔。
本项目所有变更(除业主同意增加费用的)增加投资部分均在投标总价内。
共1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以来,承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施工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施工总承包合同内容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类似施工合同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 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不得为亏损企业。
3.5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投标人信用良好的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近三年被列入招标人或国机集团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2 月 11日至2024 年 12 月15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qq.com)进行报名,并经招标人查验核实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4.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联系电话、邮箱,并加盖公章);
4.1.2供应商入库资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2)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4)企业三标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如有);
(5)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备注:或将以上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12 月31 日10 时 00 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同时提供纸质盖章版标书邮寄至郑州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司网站(www.sippr.cn)、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https:****。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邮编:450007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