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临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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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格尔木、临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二、项目编号:****
三、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第四条、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八)、本项目特定资质更正为: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体资质或资格要求如下: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原招标公告第五条、招标文件申领方式更正为::线下申领,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在投标截止日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申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三)原招标公告第六条、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更正为:**** 08:30
(四)原招标公告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补充内容为:
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2023年 12 月 31 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审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等)。
信誉要求:
近3年(****至2024年12 月31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没有受到军队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
提供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采e 信“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截图。上述信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截图以投标截止时间前 5 日内在上述平台网站查询为准。
更正后的招标公告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