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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干县三塘乡昌万路至上曹农村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江西上饶 全部类型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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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交干招字[2024]第36号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余干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级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的余干县****

2.2 本项目计划工期:拟于2024年12月开工,2025年3月竣工,总工期为3个月。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上包含的所有内容。

2.4 建设地点:余干县****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要约价:****.00元。(根据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2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拟派注册建造师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不含临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相关事宜

4.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4.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4.3 有关本工程招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招标单位代表对投标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

4.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随机抽取

4.7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保证金: 否 ;

4.8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担保方式:银行保函或现金转账)

5.报名时间及方式

5.1本项目在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干县人民政府网同步发布公告。

5.2有意向且符合本项目对企业资质、注册人员等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进入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在****10点 30分前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了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即视为报名。若有相关补充通知会在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干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余干县限额以下电子开标大厅系统网址(建议使用IE11浏览器):(https:****/)。

5.4 开标时间为:****10点 30分

5.5 开标地点: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通过余干县限额以下电子交易平台(https:****。

注:本工程开标当天涉及的所有时间均以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

6. 开标程序如下

6.1 公布所有投标单位名单(包含单位序号、名称、文件递交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标书予以撤销;

6.2 招标人通过开标系统对所有有效投标单位进行随机编号;

6.3 招标人通过系统随机抽取15名投标单位为备选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少于15家则全部为备选投标单位);

6.4 招标人通过系统将15家备选投标单位重新进行(1—15)号的随机编号;

6.5 将备选投标单位的号码球全部放入摇号机中,招标人通过线下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1名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6.6 招标人对一家备选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等审查;

6.7 报名单位或有效备选投标单位少于3家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招标。

6.8 项目招标过程进行大厅实时直播和现场监控。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铸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

****

余干县****

一、资格审查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能扫描二维码查询);

2、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

3、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建造师要求: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B),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由本单位为其缴费的明细单,缴费明细应为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六个月的,以证书变更时间为准),还需提供无在岗项目承诺函;备注: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由本单位为其缴费的明细单,缴费明细应为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含)以上 (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六个月,以证书变更时间为准)。

6、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同时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由本单位为其缴费的明细单,缴费明细应为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3个月(含)以上,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该投标人不得参加开标会。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8、本项目工期为3个月,中标单位如未按工期完工,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9、投标函、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施工企业诚信承诺书等具体范本详见附件1至附件3,内容格式须一致。

1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企业上传到电子投标系统的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等扫描件必须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上传的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要求上传的扫描件未上传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企业上传的有关项目材料必须确保清晰,若因投标单位上传内容模糊不清导致废标的,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二、其他说明:

1、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注:因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注册建造师需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带齐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到业主单位进行比对,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不一致,以电子标书为准)。以上审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直接做废标处理,并报上级行业监督主管部门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招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铸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1:

投 标 函

(招标单位名称):

1.根据网上发布的 工程的招标公告,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招标公告、招标细则后,响应招标单位的承诺报价。

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 如果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如果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中选,重新选择其它中标单位。

(2)随同本投标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单位严格执行“赣人社规【2022】3 号、饶人社字【2022】82号”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5)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注册建造师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附件3:

施工企业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余干县政府投标活动;

2、我方郑重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3、我方在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的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

6、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7、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8、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9、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10、不出卖资质,不让他人挂靠投标;

11、不扰乱余干县招投标市场秩序;不进行和参与虚假恶意投诉。

1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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