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选聘通知公告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背景情况
中交二航局承建的开封市南部教育园区(一期)项目,用地面积88680.80m2,合133.02亩。总建筑面积96283.2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8667.51m2,地下建筑7615.74m2 。项目配套建设景观绿化、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及室外体育场等附属工程,合同额为3.719亿元。
2. 项目采购要求
接受选聘人委托,处置开封南部教育园区项目桂阳神龙建设工程纠纷案等事宜,具体代理事项如下:
2.1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2.2修改、审查相关索赔申请、合同等相关资料;
2.3应选聘人要求,参与选聘人讨论会议;
2.4进行案件证据收集与梳理,并出具法律分析报告。
2.5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2.6协商谈判;代为起诉和上诉;代为申请执行;与权益保障相关的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
2.7代理本案的一审诉讼,如一审判决生效,则继续代理本案的执行。
2.8一审判决下达后,如任何一方上诉,则继续代理本案的二审。二审裁决生效后,继续代理本案的执行。
3.选聘参与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律师事务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能够独立承担投标和履行合同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2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www.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法律法规或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选聘人及选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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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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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服务 | 1.**** | 批 | |
2 | 法律服务 | 1.**** | 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