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泊湿地生态改善提升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ZK2024-3-422)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县,静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团泊湿地生态改善提升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团泊健康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团泊湿地生态改善提升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团泊湿地生态改善提升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团泊湿地生态改善提升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证件在有效期内;
-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 B.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 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 (3) ****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资金保障记录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5)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6) 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具体要求如下:
- (1) 请于****至****(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408室获取.
- (2) 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4时00分
递交方式: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4时00分
开标地点: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公告的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团泊健康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
联系人: 董部长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
联系人: 武宇哲、孙春建
电话: ****
电子邮件: ****@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