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办公设备、空调等371项废旧物资整体转让(点击登录查看)(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 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延长1 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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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点击登录查看(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 ||||||||||||||||||||||||||
标的现状 | 报废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20456.00元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岳峰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20456.00元(含税)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 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 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 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 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点击登录查看2024年办公会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古正益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特别 | *本次转让标的为存放于点击登录查看(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电 脑、空调、电视、办公桌椅、铁皮柜、厨具等371项废旧物资(明细见附件,仅供参考)。公告中标的资产照片和参数信息来源于转 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最终交割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方及中心不对资产质 量、状况等负责。 1、受让方须进行实地勘验。标的重量数量型号材质等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资产明细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最终以 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 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方受让标的后不得以数量不 够、重量不足、长度不够、型号不对等为由要求调整价格,拒绝履行后续受让义务。转、受让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 资产数量等关键信息。 2、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3、评估报告等资料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 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 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理性报价,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回落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非转 让方原因向转让方追究有关责任,不得以非中心原因向中心追究有关责任。 4、标的照片和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和状况以实际勘验为准。本次标的资产为含税价,标的转让后,转让方按照国家税法规定 开具相关发票。 5、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如 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 行 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 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以现场实物交接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 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 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同时 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 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 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 书》原件、《现场勘验确认表》、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 交至中心,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 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4、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和《资产交接通知书》,并在交易凭证出 具 后5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交易双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接工作,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 负责保管,标的交接之日起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办理完毕标 的交接手续之日起20日内完成标的拆除、搬运、现场产生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 责 任。 6、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本次标的转让不允许受让方联合受让。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 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09:00:00 至 **** 17:00:00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5000.00元,截止时间****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 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 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交 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交易 服务费全部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 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09:00:00-****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其他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xlsx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先生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呼和浩特市**** | |
技术支持 | 艾女士****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