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业务外包项目公告
(询价文件编号:****)
一、具体事项和条件
(一)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桂林康复医疗中心、桂林象山康养中心。
联系人:桂林康养中心:曾工(电话****);桂林康复医疗中心、桂林象山康养中心:甘工(电话****)。
(二)广西铁路康养有限公司电梯维保业务外包招标情况如下:
包件号 | 项目名称 | 电梯品牌 、类别 | 数量 | 实施地点 | 层站 | 期限 | 开具发票要求 | 备注 |
1 | 电梯维保业务外包项目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1 | 桂林市**** | 3/3 | 2年 | 须开具税率不低于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政策有变除外) | 服务费包含日常维护保养电梯的人工费、电梯日常润滑油,200元以下(含200元)零部件费用 |
2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1 | 桂林市**** | 4/4 | 1年 | 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
3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1 | 桂林市**** | 7/7 | 1年 | |||
合 计 | 3 |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组织,具有电梯维保资质,注册地非兴义市****
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代理商取得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三、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电梯的维护保养按照至少每15日维保一次的频次落实。
2.服务地点:桂林市****、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4号桂林康养中心3号楼、桂林市****。
广西铁路康养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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