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厅装饰工程施工采购项目(黄山天鹅湖酒店会议厅装饰工程)”的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供应商:
1、原采购文件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中“工期:100日历天”现修改为“工期:90日历天。”;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项目施工周期:100日历天。”现修改为“项目施工周期:90日历天。”;原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工期总日历天数:100日历天。”现修改为“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项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进度付款,工程竣工并经发包人确认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2年)终止后返还质量保证金;”现修改为:
(1) ****前完成合同清单内容的30%,甲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 |
(2) ****至****,进度款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5%,进度款可分三次申请; |
(3) 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年)终止后返还质量保证金。备注:以上节点工期未按时完成,乙方将承担违约金2万元/次,违约金在结算中予以扣除。 |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澄清公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执行本澄清公告,其他执行采购文件。
黄山屏水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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