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华保险临沂中支本部四楼多媒体电子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规模
2.1.1 项目内容:主要包括LED 显示屏、智能会议平板一体机、音响设备等多媒体电子设备及配套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2.1.2 交货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自然日内送达并安装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2 财务要求: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表或符合要求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其他要求:
3.4.1 若投标人本项目所投的室内LED显示屏及智能会议平板一体机不是由投标人自身制造的,则须提供室内LED显示屏、智能会议平板一体机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包括:①制造商直接开具的或②经制造商授权并允许其再授权的单位开具的(提供相关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获取时间:****至****。
4.2 获取方法: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下同)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人民币500元)。支付成功后,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投标人对注册和获取招标文件时填报的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2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点击登录查看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点击登录查看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点击登录查看指定人员联系,点击登录查看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点击登录查看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联系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济南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
山东省济南市****
项目负责人:王展、王家峰
电话:****
电子邮件:****@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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