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石镇政府食堂承包方案比选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合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食堂基本情况:
1.1雁石镇政府食堂位于雁石镇人民政府4号楼,内设置有厨房68㎡、储藏室11㎡、分菜间8㎡、洗碗间5㎡、冷菜间(面点间)8㎡、用餐大厅100㎡、4间接待包厢(1号包厢35㎡,其余均为10㎡)等场所,食堂约可同时容纳140人用餐。
1.2食堂现有配置包括移动刷脸机1台、消毒柜1个、储物柜1个、工作台2个、货架7个、五格热汤池柜1个、保温暖汤车1个、双门切配冰箱1个、双通荷台2个、电炒炉1个、大功率电饭煲2个、双口柴油炒炉2个、排油烟罩1个、油烟净化器1个、双门电蒸柜1个、洗菜和洗肉池6个、推车1个、洗碗池5个、双门消毒柜1个、立式空调4台、挂式空调3台、剩菜收纳台1个等设施设备,具体以食堂现场清点核实为准。
2、比选项目名称:雁石镇政府食堂承包方案。
3、比选项目地点:龙岩市****
4、比选项目内容:
4.1食堂开餐时间原则上早餐7:30、午餐11:30、晚餐17:30,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向乙方提出就餐时间调整。干部食堂就餐采取自费刷脸任选方式,主菜品(不含时蔬)原则上周一至周五不重样,收费标准按菜品记取,各菜品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经确定,乙方不得随意涨价,若有价格变动,必须事先报甲方同意。应急突击任务加班快餐按15元/份(不含包装费)供应。
早餐:主食不少于3种,配菜不低于5样(至少有一个时蔬),面点类不少于3种。
中餐:每餐菜品不少于6样,且至少有两荤、两半荤、两素。要确保汤品两种,其中滚汤为主、炖罐为辅。
晚餐:每周驻勤时或全镇晚上至少有一半人以上加班工作时,晚餐要按中餐要求标准提供饭菜,若有变动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其他时间晚餐以简易小炒、炒(煮)粉面、炒饭、炒白果、清汤粉等个性多样服务为主。
4.2公务接待采取席桌另按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
4.3乙方应遵守《消防安全法》有关规定,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因管理失误导致财产及人身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承包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转包或改变服务性质,若擅自变更经营者或改变服务性质,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因终止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期未满,承包人因故需终止合同,须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5日内必须撤离。
4.4甲方提供经营和服务的食堂场地、厨房设备、家具、电器等,由双方共同清点列表后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乙方负责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且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承包期满后乙方须按清单交还设备和物资,如有损坏或遗失按甲方采购价折旧赔偿。乙方根据经营需求需添置的其他低值易耗品、小型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
4.5食堂全年无休,允许对外开放,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管理,做到随时准备供餐,造成误餐或停餐等,乙方需承担包括经济赔偿等责任。乙方应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具备食堂运转所需的流动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在食堂承包期内必须确保食堂配备有主厨1人和阿姨3人,且食堂所需工作人员的劳资、劳保费用、健康、人生安全及税收等均由乙方自负。
4.6食堂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按季度结算,甲方则负责供应和维护;乙方在签订合同后要负责将餐厅内一楼桌椅全部换新为圆桌和椅子,产权归乙方;乙方要负责食堂燃油汽、柴等购买添加;乙方要负责每年请有资质公司清洗食堂油烟机一次;乙方要负责每周对厨房、餐厅和包厢打扫一次;乙方要定期负责做好食堂消毒、防鼠灭蝇等;乙方要负责自行配备统一食堂工作服。以上由甲方负责现场验收。
4.7乙方必须遵循食品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办好食品卫生许可证,其工作人员必须是通过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人员;食堂所用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要求,且所有进货渠道需提交党政办备案,其中食堂所使用油品必须从金龙鱼、福临门、鲁花、多力、宝鹭5个品牌内的非转基因油中选择。日常中若发现使用“三无产品”或发霉、变质物品等类似情况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乙方要对饭菜做到安全、卫生、营养,确保品种多样化,营养搭配合理,同时做好食堂菜品留样,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8甲方每季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食堂开展百分制测评,从服务质量20分、菜品搭配20分、菜品口味30分、卫生情况30分等4个方面进行测评,总分100分。85分及以上(含)为满意,70分及以上且85分以下为基本满意,60分及以上且70分以下为较不满意,60分以下为不满意。每季度绩效为10000元,测评结果为满意则全额发放,基本满意则扣除5000元,较不满意则扣除7000元,不满意则全额扣除。若一年内两次测评不满意,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5、项目预算上限:12万元/年,其中4万元为季度考核绩效。
6、承包服务期:贰年,采取1+1的承包方式,即:第一年在服务期满前1个月,符合甲方上述各项要求且第一年前三次测评均达70分及以上,可继续签订第二年合同。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3、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
4、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自然人参与比选,且申请人需要有3年及以上餐饮正常在营业记录,从业厨师持有厨师证。
三、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
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至****,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雁石镇人民政府三楼党政办提交报名资格材料。
四、本项目比选保证金
1、比选申请人在报名和参比过程中无需交纳保证金。
2、乙方在签订承包合同后,需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2万元,以作为担保其违约及其承包期间产生的安全责任、经济责任、设备损坏责任等费用。乙方在承包期间如未发生上述问题时,其缴纳的保证金于合同终止后无息全额退还。
五、本项目竞价比选
1、比选现场随机抽取参与报名60%比选申请人的竞价,并取其平均值作为标底,最后由竞价最接近标底正负值者确定为中标人,若正负值相同,则取负值竞价者确定为中标人,若负值竞价相同,最后通过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各比选申请人的竞价信息全部密封装袋,封口需比选申请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全称、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于参比当日送交比选人处。
2、比选过程雁石镇纪委和效能办全程监督。
六、比选申请人参比
1、比选时间:****10时(星期四),若时间有调整,比选人将提前通知各比选申请人。
2、比选地点:雁石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3、比选结果:现场直接比选开标。
七、关于本项目比选的其他事宜,请与比选人联系。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龙岩市****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