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各药品公司签订采购协议的函
各药品公司:
根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医保发<2019>67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39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监医院2025年度药品采购工作,特邀请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各药品、耗材经营公司于****前持相关资质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药品企业守信承诺书》等),前来我监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一、材料接收起止时间:
****9:00-****17:00
二、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贵州省铜仁市****
三、联系电话:
刘敏:****
田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