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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使用规则的通知

甘肃兰州 全部类型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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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财政厅文件

甘财采 (2024〕 11号

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印发 《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使用规则》的通知

各市 (州 )财政局,兰州新区财政局,各县 (市 、区)财政局 ,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办公室 (厅 ):

现将点击登录查看制定的《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使用规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1. 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使用规则

根据财政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财库 〔2016〕 198号 )、 《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甘财采〔2023〕 13号 )(以下简称《办法》)及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版本 )相关要求,为实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快捷、高效抽取评审专家,体现评审专家牡取环节更加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确保评审专家牡取频次和使用效率最大化,特制定本规则。

一、评审专家抽取主体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二、评审专家抽取方式

网上远程牡取,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无需前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线上即可完成抽取。

三、评审专家抽取区域

除异地评审专家牡取不限区域外,各市 (州 )专家牡取从所辖区域内抽取,省级从兰州市区域内牡取。

四、评审专家抽取时间

除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以及异地评审的项目外,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抽取评审专家的开始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评审活动开始前 2个工作日,同城抽取使用评审专家,一般应于评审活动前 1个工作日内抽取,抽取必须在工作日上班期间执行。

五、评审专家抽取原则

(一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性质、金额、实施计划等情况,合理确定项目所需评审专家的申请区域、专业、人数、评审时间和回避要求等要素,按 “ ” 按照 最大范围 原则扩大专家抽取区域范围。

(二 )采购项目在计划备案 (审批)阶段应定义对应的采购品目,一个采购项目对应的采购品目不超过三个,采购品目可以选择到最后一级,也支持选择到第四级或第三级,确保对应采购品目的合理选择;评审专家的评审品目规整到第四级,支持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从第四级、第三级、第二级中牡取。

采购品目的级次定义,按照 9位编码分为五个级次,第一位 A、 B、 C为 第一级,第二到三位为第二级,第 四到五位为第三级,第六到七位为第四级,第八到九位为第五级。

(三 )按照省级财政部门制定的评审品目牡取规范要求,一般性项目先从第三级评审品目开始随机牡取,第三级牡取不到的依次从第二级评审品目随机抽取;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可从第四级评审品目开始随机牡取,牡取不到的可根据项目特点从相邻评审品目中随机抽取,再次牡取不到的可从上一级评审品目随机抽取。

(四 )评审专家库中相关专家数量不能保证随机牡取需要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可推荐符合条件的相应专业人员,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选聘入库后再随机抽取使用。

(五 )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牡取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

(六 )如遇专家请假等特殊情况不能参评的,在牡取系统设置自动通知功能,通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重新补抽,原则上专家评审当天不得请假。

(七 )评审专家牡取时严格执行 《办法》规定的回避原则 ,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回避范围,默认回避范围包括采购人相关单位、代理机构相关单位、投标人相关单位及相应监管机构,如需扩大或缩小回避范围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必须上传证明材料进行自证。牡取时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省级财政监管部门反映。专家单位变更后要及时完成单位信息及 口 避信息的更新,以便在抽取中精准 口 避。

六、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单个采购项目需从评审专家库中牡取专家 1~9人不等,且要满足以下牡取规则:

(一 )单个采购项目可以申请牡取一个或多个采购品目的评审专家,采购品目不得超过 3个;

(二 )暂停评审专家抽取资格在暂停时间内不得抽取,暂停期满恢复牡取资格后方可继续牡取;

(三 )不得牡取系统填报的 r, 避单位;

(四 )同 一采购项目中,不得出现两名评审专家来自同一单位的情形;

(五 )评审专家如遇出差或休假,可提前登记,登记期间不得牡取;

(六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应当开展需求调查的采购项目可以牡取相应数量的财务或法律专家。

七、评审专家抽取策略

专家牡取时除按照随机牡取、轮流牡取原则外,另 增加了按照参评率及参评权重、专家年度评价结果综合计算的阶梯化随机牡取方式。

(一 )参评卒定义

参评率是指一定周期内专家参与评标次数与总抽取次数的比值,用 百分数来表示,参评率=(参评次数/总抽取次数)x100%。本规则内的参评率自本规则运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参评率为 0则表示从未被系统牡取到或被牡取但从未参与评审。初始参评率默认为 0,每次参评后立即更新参评率,实现参评数据实时管理。根据专家抽取情况统计分析,将 “ ” 专家状态按照 参评率 分为以下 4类。

1.活跃状态:参评率太于 60%的或初始参评率为 0的专家。

2.正常状态:参评率在 (20%-60%]的 专家。

3.一般状态:参评率在 (0-20%l的专家。

4.备选状态:参评率等于 0且非初始参评专家。

【注 】在定义域表示中,()表示不包含边界值,[]表示包含边界值。

处于备选状态的专家,经短信等方式通知后不再牡取 ,若专家后续能参够与评审,经 网上提交申请并由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激活 “ 为 一般状态”,继续参与牡取。

(二 )参 “ 评权重设工及 熟面孔 专家

每次抽取专家结束后,动态记录每个专业最近 5次参评的专家情况,设置为抽取范围 A。将范围A内 活跃状态 的专家参评次数定义为参评权重,专家每参评一次,权重加 1。

“ 熟面孔 专家是指参评权重 2次 以上(包括 2次 )的 专家,即各专业最近 5次参评情况中参评 2次以上(包括 2次 )的 专家。抽取范围 A随 时间动态记录,“熟面孔 专家随之动态调整。

为克服评审 “ 熟面孔 专家现象,按规则降低其抽取几率,即 参评权重越大,抽取优先级别越低 。活跃状态 之外的专家不设置参评权重。

(三 )专家年度综合评价权重设王

每个年度结束时,系统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履职评价标准》规定的年度综合得分,计算出所有在库专家的得分。权重设置如下:

评价权重分值区间说明
80(X(1004专家在一个年度内,项目评价累计扣分达20分 (含 20分 )的予以谈话告诫;
70(X(803累计达 30分 (含 30分 )的 予以通报,暂停评审专家牡取资格 3个月;累计达 60分 (含 60分 )的 暂停专家抽取资格 6个月;
40(X(702累计达80分 (含 80分 )的 ,暂停评审专家牡取资格 12个月;
20(X(401累计达 100分 (含 100分 )的 予以解聘。
X(200累计达 100分 (含 100分 )的 予以解聘。

(四 )专家阶梯式牡取级次

结合参评率及参评权重、专家年度综合评价得分及抽取权重,专家阶梯式牡取级次从高到低依次牡取。

一级:处于 活 跃状态 且参评权重小于 2及评价权重为 4的专家。

二级:处于 正 常状态 且评价权重为 4的专家。

三级:处于 一般状态 且评价权重为 4的专家。

四级:处于 活跃状态 且参评权重大于等于 2及评价权重为 4的专家。

五级:处于 活 跃状态 且评价权重为 3的专家。

六级:处于 正 常状态 且评价权重为 3的专家。

七级:处于 一般状态 且评价权重为 3的专家。

八级:处于 活 跃状态 且评价权重为 1-2的专家。

九级:处于 正 常状态 且评价权重为 1-2的专家。

十级:处于 一般状态 且评价权重为 1-2的专家。

牡取专家时,按上述参评权重优先级别执行。

八、评审专家抽取对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将牡取日志、牡取策略及算法传送到政府采购系统,牡取日志在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传送,牡取策略及算法每月传送一次,财政部门会根据传送结果分析牡取系统执行本规则情况。

九、规则说明

(一 )本规则由点击登录查看负责解释。

(二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5年。

抄送: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 2024年 12月 9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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