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点击登录查看转发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三采购年续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三采购年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29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县(市****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三采购年续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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