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2025年春节亮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2025年春节亮化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0(万元)
最高限价:199.5(万元)
采购需求:对我市雄关广场、各大转盘、城市主次干道和东湖、迎宾湖等生态公园进行花灯制作及亮化装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备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至6项内容提供《嘉峪关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固在评审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登录“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09:00:00
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①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甘肃省嘉峪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维超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