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万吨绿氢制 60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95783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总建筑面积 32.15 万平方,其中制氢厂总建筑面积 19.32 万平方米,制安厂 12.83 万平方米,建设供水、排水、消防道路、绿化、硬化、厂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工程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工程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并同时具有石油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4 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
-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文件中截图或现场查验均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0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点击登录查看(新疆乌鲁木齐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6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06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七、其他
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10万吨绿氢制60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已由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和其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建设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总建筑面积 32.15 万平方,其中制氢厂总建筑面积 19.32 万平方米,制安厂 12.83 万平方米,建设供水、排水、消防道路、绿化、硬化、厂区****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
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工程设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危险与可操作性 HAZOP 分析报告、LOPA 分析及 SIL 定级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及其他相关服务;
2.3 建设地点:沙湾市;
2.4 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240 日历天完成设计,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成果;
2.5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并同时具有石油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文件中截图或现场查验均可);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00 时至下午 19:00(北京时间,下同),在点击登录查看(新疆乌鲁木齐市****。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
- (1)授权委托书;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3)营业执照副本;
-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5)资质证书(副本);
- (6)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社保缴纳凭证;
- (7)“信用中国”网站截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屏。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6 日上午 11 点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向点击登录查看(电子邮件:****@qq.com)提出异议。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刘文斌
联系方式:****
八、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
联 系 人:李先生、赵女士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北京市****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