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追加全市车辆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更正为:
1 | 投标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履行该项目的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维修内容。 |
2 | 投标供应商需在各标段所在地设立固定营业场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房产或经营场地租赁及其他证明材料)。 |
3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4 | 投标供应商具备三类及以上汽车行业维护资质。提供的维修服务质量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山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
5 | 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
6 | 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
7 | 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采购。 |
8 | 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
9 |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将被拒绝。 |
1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
11 |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以来定点车辆维修业绩且业绩年金额在2万元以(上提供合同证明及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
12 |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 |
13 | 点击登录查看全市车辆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枣庄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枣庄高新区****
联 系 人: 李永志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