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大钟庄镇/袁罗庄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点击登录查看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点击登录查看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北洼1031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0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第二标段(北洼):东至大钟排干渠,南至七斗渠北侧防渗垄沟,西至五支渠东侧上水渠,北至八斗渠南侧上水沟,土地面积1031亩。收取竞价保证金20万元,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使用押金5万元;底价均为1000元/亩/年往上投,阶梯价格10元/亩/年,土地流转期限为****至****止(2027年秋季收获后不得种植任何农作物,承租期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签订合同时收取当年土地承包费,每年11月30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费,报名时农交所收取280元的信息技术服务费连同竞价保证金一同打到指定账户。2、交易成功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土地承包押金。承包押金可抵最后一年的承包费,差额部分承包方补齐。签定合同时受让方还需缴纳设备、设施等维护保养使用押金,所有押金无计息,承包到期设施、设备等无损坏、正常使用,设备、设施等维护保养使用押金全部退回。承包期内,土地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发包方所有。3、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4、承包期内,村集体原有水利设施、设备受让方可以使用,相应的电费等经营管理费用受让方自己负责;受让方不许随便动土、拉土,卖土,若有违反由承包方自己负责,承担一切法律责任。5、承包期内,承包方种植水稻或其他农作物,发包方不负责水源,承包方需交纳因种植产生的供水费。6、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占用部分合同终止,其余部分履行合同,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7、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集体的管理和监督。8、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2000元(不包含政府处罚)。9、有意承包该土地的应在报名前到现场勘查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以村集体发包亩数为准。10、交易后不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及不及时上缴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不退。11、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履行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承包押金不退,归发包方所有。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公开发包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