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庄桥街道灵山村一期农民公寓续建工程电梯加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庄桥街道灵山村一期农民公寓续建工程电梯加装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名称:庄桥街道灵山村一期农民公寓续建工程电梯加装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庄桥街道灵山村一期农民公寓续建工程电梯加装,具体内容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①交货期:接采购人通知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土建基础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全部电梯的供货和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总体须进度满足采购人要求。②质保期:项目整体从移交采购人(或指定单位)接受起算不少于 24 个月的质保期,包含电梯免费维修、年检和保养及电梯间工程免费维修[验收合格至移交采购人(或指定单位)最多不超过 6 个月]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产品安装维修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成员)必须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2.3说明
2.3.1本项目实行网上提交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评审方式。若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采购活动的,自行承担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一切费用。
2.3.2首次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开启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首次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开启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递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3.4开启投标文件注意事项: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2.3.5其他特别提醒事项:
(1)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或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3)请供应商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项措施规定。
3.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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