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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娄高速公路射埠东服务区“湘高荟”农特产店加盟商项目(二次挂牌)

湖南长沙 全部类型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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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娄高速公路射埠东服务区“湘高荟”农特产店加盟****(国资监测编号GR2024HN****-2)
挂牌价 0.15 元/宗
保证金 100,000元
租赁面积108.00m2
承租押金20万元
租金支付方式按实际销售额提成比例支付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醴娄高速公路射埠东服务区“湘高荟”农特产店加盟****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射埠东服务区****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房产 所在层数 1
租赁面积约

共计:108㎡

南区:54㎡

北区:54㎡

最终以现场实测面积为准。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按实际销售额提成比例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不递增
装修免租期限 30天 承租押金 20万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射埠东服务区****,属湘潭市****
其他情况 出租标的经营范围仅限于“湘高荟”农特产店【具备地方特色的预包装农副产品(不含水饮类、方便面类、槟榔类及“湘高驿”便利店其他同条码商品,销售产品以《湖南省乡村振兴馆平台农副产品类目》为主)】经营。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租金底价 实际销售额15%(本项只针对营业额提成比例进行报价),即加盟方在系统内的报价为实际销售额收入分成比例,如加盟方在系统内提交报价为0.16元,则其所报出租方的实际销售额分成比例为16%。以此类推。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梁婷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出租方决策文件 2024年第9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特别
告知

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竞租人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项目针对实际销售额提成比例进行竞价(即加盟方在系统内的报价为实际销售额分成比例,如加盟方在系统内提交报价为0.16元,则其所报出租方的实际销售额分成比例为16%),请各位意向加盟方谨慎出价。

3、意向承租方针对营业额提成比例进行报价,且在系统内提交的报价不得超过“1”,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意向承租方将失去竞租资格,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支付给出租方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

每月前两个工作日内经服务区商业管理与商户共同核对上月1日至31日的营业额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加盟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盟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零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烟草制品、仓储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控股及关联关系的公司只能选择一家公司报名参与,否则将被同时取消参与资格。

标的交割 出租方收到承租押金,且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的交付。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具备农特产品供应及服务提供的合法企业。

2、符合资格的意向加盟****

3、意向加盟方在竞租本次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其他意向加盟方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加盟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指点击登录查看,下同)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成交后,其他未成交的意向加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成交加盟方。

5、意向加盟方须满足以下条件:具备丰富的农特产店经营经验,其在营的农特产门店达到5家以上(含5家)(须提供正在履行的业务合同)。

意向加盟方须提供在营门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名称为意向加盟方分支机构)、门店定位图片及门头照片(门头照片中含加盟品牌商标信息);如意向加盟方在营门店由自然人经营的,须提供自然人和意向加盟方关联的证明材料,即须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者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主体为意向加盟方)或近三个月银行工资流水(工资发放主体为意向加盟方)。上述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6、意向加盟方须承诺:具备优良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平台、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意向加盟方须承诺:与出租方不存在可能影响招租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8、在竞价结束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成交加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成交加盟方须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押金共计贰拾万元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如成交加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承租押金按时足额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0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出现上述情形,成交加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9、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押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加盟方签订《加盟合作协议》,成交加盟方需完全接受《加盟合作协议》及合同附件的全部条款(详见附件)。成交加盟方自应当签订《加盟合作协议》之日起逾期15天未与出租方签订《加盟合作协议》的,视同加盟方放弃标的承租。若出现该情形,成交加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10万元及承租押金在扣除湖南联交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0、租金在每月前两个工作日内经服务区商业管理与商户共同核对上月1日至31日的营业额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11、成交加盟方与服务区公司签署《加盟合作协议》3个月内,未按《加盟合作协议》等相关约定开展相关工作,则视为成交加盟方违约,服务区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加盟方的违约责任。

12、承租押金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成交加盟方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13、成交加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固定金额人民币7200元整。

14、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交付,若测量面积有出入,成交价与服务费均不做调整。

二、关于统一收银的要求

1.加盟方按照出租方要求实现统一收银,采购并安装满足出租方收银系统要求的相关硬件设施、网络及监控等相关设备,开业前加盟方必须按出租方参数标准,安装覆盖全部经营区域(包括但不仅限于工作间、后厨、就餐区、收银区等区域)的高清摄像头,并接入出租方监控平台,视频保存时间不低于90天,相关费用由加盟方承担。

2.加盟方须有偿使用出租方统一收银软件与收银稽查软件,费用全部由加盟方承担。原则上需使用出租方收银软件,因特殊原因,经出租方同意,可使用其他收银软件,但须无偿向出租方提供经营数据接口,按出租方要求向出租方传输经营数据。

3.加盟方必须将全部营业收入进统一收银系统,并配合提供开通统一收银账户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对公账户,对公账户信息需与营业执照一致)。出租方保留对加盟方随时查账的权利及采取其他监督、检查措施核实加盟方营业额的权利,加盟方应履行相应的配合协助义务。加盟方对其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本合同约定须使用出租方统一收银系统进行收银,若合同期内加盟方擅自不使用或未按要求使用出租方“统一收银系统”进行收银(如,串码销售、隐瞒收入、私下交易等行为),视为加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整个合同期限内,如发现加盟方有此类违约行为,加盟方须补录未按要求录入“统一收银系统”的营收,且首次发现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0元至50000元,第二次发现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将加盟方列入出租方商户管理黑名单,禁止加盟方参加出租方所有经营项目的招投标报名。

三、标的资产经营要求

1、经营模式:由服务区公司提供经营场所,成交加盟方在服务区公司的整体策划和经营指导下开办加盟经营店。

2、收益复核方式:要求成交加盟****

3、成交加盟****

四、其他费用

1、物业管理费:标准为35元/平方米/月,包括公共场区安全巡查及秩序管理、公共场区及公共卫生间清洁、垃圾清运以及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等“三池”清理(不含餐饮商户自行建设的隔油池、沉淀池等)、公共场区绿化养护、公共场区“四害”防治、公共消防设施及房屋等结构物主体结构检修维护等服务内容。

2、水、电费:经营场所、员工宿舍安装独立水表、电表,成交加盟方自行承担经营场所、员工宿舍水电费用,按实际使用量向服务区公司支付水电费。水、电单价按当地水电部门颁布的单价加上0.5%的损耗做为综合单价,具体以所在服务区水、电费统计清单为准。

3、宿舍管理费:宿舍管理费每间500元/间/月。

4、员工伙食费:成交加盟方如需在服务区员工饭堂就餐的,服务区可提供与服务区工作人员相同条件的伙食,伙食费用标准为25元/人/天。该用餐费用由出租方收取并开具收据,不开具发票。合同期内出租方因市场原因调整伙食费标准,以出租方下发的正式调价文件为准。

5、仓储租赁费:如需另行租用仓储设施按 30 元/平方米/月计收。

6、装修保证金:成交加盟方进场前或在经营期内如需对店铺进行装修的,需书面向所在服务区提出装修申请,经批准获得开工令后方可实施,并按单个项目200平方米以下(含200平方米)20000元,200平方米以上30000元向出租方缴纳装修保证金,服务区公司开具收据。装修完毕后需经所在服务区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五、特别要求

1、店面装修及物资采购:由成交加盟方按照“湘高荟”VI视觉体系和装修施工标准化自行对经营店面进行装修,设备、服装、购物袋等物资进行采购并承担所有费用,且必须符合“湘高荟”农特产店VI系统(企业视觉识别系统)相关要求,装修方案须经采购人审核后予以施工,店面装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

2、收银管理:成交加盟方须有偿使用服务区公司指定的统一收银软件与收银稽查软件,经服务区公司同意,特殊情况可使用自有收银系统,但须无偿向服务区公司提供经营数据接口,按服务区公司要求传输经营数据。成交加盟方自行自费采购满足服务区公司收银系统要求的相关硬件设施、网络及监控相关设备(数量不小于一备一用的要求);

3、商品价格:成交加盟方须按照服务区公司商品指导价格进行定价,经营过程中不得擅自修改商品价格,须服从采购人统一的调价行为或促销活动;

4、进货渠道:成交加盟方中标后,服务区公司对加盟方的商品进货渠道进行相应管理,其中属于乡村振兴专柜的农特产品和扶贫产品的供货渠道由服务区公司管理。其他商品供货渠道由成交加盟方根据市****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 09:00:00 至 ****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租赁).pdf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10万元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0.01
自由竞价时间 **** 09:00:00-****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20
服务费 固定金额人民币7200元整,加盟方承担。
附件下载

模板-“湘高荟”农特产店特许加盟及经营合同.doc

湖南省乡村振兴馆平台农副产品类目.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罗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长沙市****
项目经办人 周女士:****
其 他




信息来源: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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