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天津市****点击登录查看(出让人)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丽(挂)G2024-0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工作,天津市****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坐落于东丽区****
地块界内使用范围、界外处理范围如另有电力、通讯、供(排)水、供暖、人防等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含管线),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东丽区政府负责予以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其他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22761.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8,建筑系数≥40%,准入产业类别为汽车制造业(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投资强度≥6000万元人民币/公顷。
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810万元。
其他要求:
1.其他规划与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其附件。
2.受让人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3.受让人须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让金的50%,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5.按照《东丽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要求,挂牌地块竞得人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需满足以下要求:
(1)挂牌地块工业用地项目投资总额不少于1.37亿元,即单位面积土地投资强度不小于约400万元/亩;
(2)挂牌地块工业用地单位面积土地年产出率应不低于约400万元/亩;
(3)挂牌地块工业用地年地均税收额应不低于50万元/亩;
(4)挂牌地块工业用地在废水、废气、固废、噪音排放等方面须符合国家及天津市制定或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挂牌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与华明高新区签订《东丽区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
(6)挂牌地块工业用地有关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附件。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东丽区的,应按照规定在东丽区注册新公司,并由该新公司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6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16:30,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17:30。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至 ****,自****至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挂牌时间自****至****上午10:15,在天津市****
若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提出竞买申请的,须在挂牌截止日****上午10:15前到天津市****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范先生 联系电话:(022)****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咨询: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
竞买报名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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