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伦贝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要求,合适佳公司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需要及时处置清运,现拟采取比选方式选取有能力处置生活垃圾的运输服务单位为我公司2025年度处置清运生活垃圾,以达到环保局对生活垃圾的处置要求。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服务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度生活垃圾处置清运委托服务
(二)委托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三)地 点:呼伦贝尔市****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合适佳公司生活垃圾处置清运。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处置清运数量:以实际运行所产生数量为准。
(四)服务价格:报价方式为自主报价,最高限价340元/车。
(五)车型:小型垃圾清运车(10m3)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能够按照环保局和综合执法局的要求处置清运我公司生活垃圾。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人员和满足生活垃圾处置清运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2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具备在呼伦贝尔市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2年内参与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一)截止时间:****17:00时。
(二)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三)凡有意参与者,请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qq.com。
六、比选方式
(一)从报名的符合条件单位中,由我公司发布邀请函。
(二)比选单位持邀请函和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邀请函需加盖公章)。
(三)合适佳公司评审组经过比选评分后,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
(四)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编制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服务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合适佳公司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列入公司“黑名单”。
七、具体比选时间和地点详见发布的邀请函。
报名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