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泰安市**** |
建设地点 | 位于东平县腊山林场 |
建设规模 | 新建93.4公里防火道路,满足车辆和人员通行需求,本次招标为二标段东平县**** |
工期要求 | 15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标段划分 | 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五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二标段,东平县**** |
招标控制价 | 第二标段2272.185764万元 |
评标办法 | 采用综合评估法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http//glxy.mot.gov.cn)”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60.208.61.132:8083/companyInfo.ejf?cmd=cyqy)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公路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
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公告时间:自****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泰安市****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来永霞、肖圣静
地址:泰安市****
电话:0538-8230818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来永霞 联系方式:0538-823081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