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HNGC-CG-****)
项目所在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一、 招标条件
本长沙县淞雅苑3栋2单元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公共维修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预算:480000.00元;最高限价:480000.00元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沙县淞雅苑3栋2单元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沙县淞雅苑3栋2单元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投标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 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3、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电梯B级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式电梯B级以上资质或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 投标人为代理商人的须提供第(6)项制造商资格条件,还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及以上资质或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17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报名时须递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湖南公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县****)。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湖南公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县****)。
七、 其他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磋商综合评分。
磋商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 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17:00时(含)前以书面形式(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 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何先生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公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南省长沙县****
联系人: 刘先生、文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文秀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