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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安徽淮南 全部类型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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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的淮南市****

一、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淮南市****

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淮南市****

1.一号地块征收祁集镇陈郢村集体土地0.0036公顷(0.054亩),其中:农用地0公顷(0亩),含耕地0公顷(0亩)、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0036公顷(0.054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2.二号地块征收祁集镇陈湖村集体土地4.8506公顷(72.759亩),其中:农用地0.0282公顷(0.423亩),含耕地0.0282公顷(0.423亩)、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0亩),建设用地4.8224公顷(72.336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3.三号地块征收祁集镇劝桥村集体土地0.1762公顷(2.643亩),其中:农用地0.0297公顷(0.4455亩),含耕地0.0297公顷(0.4455亩)、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1465公顷(2.1975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4.四号地块征收祁集镇劝桥村集体土地0.0458公顷(0.687亩),其中:农用地0公顷(0亩),含耕地0公顷(0亩)、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0458公顷(0.687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5.五号地块征收祁集镇劝桥村集体土地0.0080公顷(0.12亩),其中:农用地0公顷(0亩),含耕地0公顷(0亩)、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0080公顷(0.12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6.六号地块征收平圩镇王圩村集体土地0.2021公顷(3.0315亩),其中:农用地0公顷(0亩),含耕地0公顷(0亩)、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2021公顷(3.0315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7.七号地块征收祁集镇祁集社区****

8.八号地块征收祁集镇祁集社区****

9.九号地块征收祁集镇祁集社区****

10.十号地块征收平圩镇平圩村集体土地0.0507公顷(0.7605亩),其中:农用地0公顷(0亩),含耕地0公顷(0亩)、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0507公顷(0.7605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二、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潘集区****

对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按照《潘集区****

对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祁集镇、平圩镇人民政府将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等,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前)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送达土地使用权人,并按照决定内容进行补偿。

潘集区人民政府将按照《安徽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8号)及《淮南市****

征地补偿安置到位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按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在征地补偿安置到位后90日内腾退土地、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并将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属证书交至潘集区****

三、公告期限和救济渠道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潘集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规定,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批复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提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单位:祁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苏 亮(祁集镇) 联系方式:****

平圩镇人民政府 刘双灯 (平圩镇)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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