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价标的
(一)标的物概况
长城资产江西分公司持有的南昌市华业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资产,截至****(基准日),该3户标的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34,486,253.23元,利息84,733,183.34元(包含罚息、复利和迟延履行金),债权总额219,219,436.57元。另有诉讼等代垫费用若干。本次竞价标的物具体信息详见发布的相关内容,最终利息、罚息、复利等以合同约定、法院最终裁定、判决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分户债权信息如下。
序号 | 债务企业名称 | 本金 (万元) | 利息 (万元) | 债权总额(不含代垫费用) | 担保方式 |
1 | 南昌市华业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2,978.63 | 2,351.20 | 5,329.83 | 质押+保证 |
2 | 江西新力贸易有限公司 | 1,970.00 | 1,404.13 | 3,374.13 | 抵押+保证 |
3 | 南昌市**** | 8,500.00 | 4,717.99 | 13,217.99 | 抵押+保证 |
合计 | 13,448.63 | 8,473.32 | 21,921.95 |
(二)担保措施
1、南昌市华业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1)质押担保。
质押人南昌市华业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江西省财丰经济文化有限公司债权向我司债权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等。截至****,该质押债权本息合计31,272,816.58元,其中债权本金27,293,380.88元,利息****起按合同约定的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该笔质押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和抵押:由段黎明、陈婷、段晓明、万筱芳、吴惠、涂玉英、吴波、南昌市东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江西省从上实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一路1199号15455.83㎡房屋和22267㎡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最高限额2800万元内提供抵押担保。
(2)保证人情况
本户债权的保证人为南昌市东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吴伟松、吴惠、吴波、涂玉英。
2、江西新力贸易有限公司
(1)抵押担保
1)抵押人点击登录查看以其位于西湖区****
抵押物明细表如下:
序号 | 权证编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房屋坐落 | 层数/总层数 | 设计用途 | 建筑面积 (m2) |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号 | 西湖区**** | 3/38 | 非住宅 | 140.51 | ||
2 |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号 | 西湖区**** | 3/38 | 非住宅 | 10.93 | |
3 | 洪房权证西湖区**** | 西湖区**** | 3/38 | 非住宅 | 13.51 | |
4 |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号 | 西湖区**** | 3/38 | 非住宅 | 13.99 | |
5 |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号 | 西湖区**** | 4/38 | 非住宅 | 63.84 | |
合计 | 242.78 |
2)抵押人南昌洋之瀚贸易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西湖区****
序号 | 权证编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房屋坐落 | 层数/总层数 | 设计用途 | 建筑面积 (m2) |
1 | 洪房权证西湖区**** | 南昌洋之瀚贸易有限公司 | 西湖区**** | 3/38 | 非住宅 | 82.27 |
2 | 洪房权证西湖区**** | 南昌洋之瀚贸易有限公司 | 西湖区**** | 3/38 | 非住宅 | 169.78 |
合计 | 252.05 |
3)抵押人南昌豪飞贸易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西湖区****
序号 | 权证编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房屋坐落 | 层数/总层数 | 设计用途 | 建筑面积 (m2) |
1 |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号 | 南昌豪飞贸易有限公司 | 西湖区**** | 4/38 | 非住宅 | 267.49 |
2 |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号 | 南昌豪飞贸易有限公司 | 西湖区**** | 4/38 | 非住宅 | 74.59 |
3 |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号 | 南昌豪飞贸易有限公司 | 西湖区**** | 4/38 | 非住宅 | 81.62 |
合计 | 423.70 |
4)抵押人南昌琦文贸易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西湖区****
序号 | 权证编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房屋坐落 | 层数/总层数 | 设计用途 | 建筑面积 (m2) |
1 |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号 | 南昌琦文贸易有限公司 | 西湖区**** | 3/38 | 非住宅 | 123.48 |
2 | 洪房权证西湖区**** | 南昌琦文贸易有限公司 | 西湖区**** | 3/38 | 非住宅 | 108.05 |
3 | 洪房权证西湖区**** | 南昌琦文贸易有限公司 | 西湖区**** | 3/38 | 非住宅 | 108.05 |
4 | 洪房权证西湖区**** | 南昌琦文贸易有限公司 | 西湖区**** | 3/38 | 非住宅 | 68.13 |
合计 | 407.71 |
5)抵押人南昌梅花伞贸易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西湖区****
序号 | 权证编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房屋坐落 | 层数/总层数 | 设计用途 | 建筑面积 (m2) |
1 |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号 | 南昌梅花伞贸易有限公司 | 西湖区**** | 4/38 | 非住宅 | 78.72 |
2 |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号 | 南昌梅花伞贸易有限公司 | 西湖区**** | 4/38 | 非住宅 | 69.28 |
3 |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号 | 南昌梅花伞贸易有限公司 | 西湖区**** | 4/38 | 非住宅 | 84.53 |
4 | 洪房权证西湖区**** | 南昌梅花伞贸易有限公司 | 西湖区**** | 4/38 | 非住宅 | 171.94 |
合计 | 404.47 |
6)抵押人廖振海以其位于西湖区****
序号 | 权证编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房屋坐落 | 层数/总层数 | 设计用途 | 建筑面积 (m2) |
1 | 洪房权证西湖区**** | 廖振海 | 西湖区**** | 4/38 | 非住宅 | 81.16 |
合计 | 81.16 |
(2)保证人情况
本户债权的保证人为吴波。
3、南昌市****
(1)抵押担保
抵押人吴惠以其位于红谷滩新区****
序号 | 权证编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房屋坐落 | 层数/总层数 | 设计用途 | 建筑面积 (m2) |
1 | 赣(2016)南昌市不动产权第****号 | 吴惠 | 红谷滩新区**** | 1-2/5 | 商务金融用地 | 2606.54 |
2 | 赣(2016)南昌市**** | 吴惠 | 红谷滩新区**** | 1-2/5 | 商务金融用地 | 2940.58 |
合计 | 5547.12 |
(2)保证人情况
本户债权的保证人为吴惠、吴波、涂玉英。
二、重大事项披露
(一)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债务人南昌市****
(二)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对标的债权进行处置而发生的相关处置费用(除长城资产江西分公司经内部审批确定自行承担的费用外)由竞买人承担(具体以《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三)标的债权中,部分抵(质)押物存在已出租且租金及租期不明、部分抵押合同存在瑕疵、抵(质)押担保实际受偿顺位与登记顺位不一致、变更抵押未登记设立;质权项下债权所涉保证存在保证期间(时效)风险。
其他重大事项及瑕疵披露详见京东网披露的竞买公告、竞价规则、竞买须知及《债权转让协议》。
三、挂牌价格
起拍价:5200.0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或其整倍数。保留价:有。请意向购买者自行前往长城资产江西分公司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详细阅读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
四、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具体付款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五、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六、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任何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不属于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第三方,且不属于竞价标的的内、外部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原员工、现员工及其关联人、债务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个人等。亦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竞买人为港、澳、台自然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并在留存的复印件上签字、加盖个人名章或按手印等供检查。竞买人为港、澳、台地区****
竞买人为境外投资者的,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发改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境内金融机构对外转让不良债权备案管理的通知》、《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有关外汇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竞买人不属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金规【2024】17号)中规定的不得受让人员或机构。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竞价保证金及竞价款余款
(一)竞买人应于正式竞价活动结束前在线缴纳保证金或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将第三条所述保证金全额缴至长城资产江西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开户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东湖支行(洪阳支行),账号:****02455)。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人需书面向长城资产江西分公司提出退款申请,并载明退款账户信息(应与缴纳保证金账户一致)。
(二)竞买成功后(若只有一人参加竞价,将补登7个工作日的公告,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则确定本次竞买成功),竞得者应与长城资产江西分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债权转让协议》,同时竞得者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债权转让协议》签署日可等额冲抵为其应支付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竞得者未违反《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可等额充抵竞得者应向长城资产江西分公司支付的转让价款。竞得者付款方式应为一次性付款,剩余竞价成交款应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东湖支行(洪阳支行)
账号:****02455
(三)如竞价人未按期支付转让价款的,长城资产江西分公司有权选择终止交易,已收取的保证金100万元不予退还。
八、咨询与看样时间
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长城资产江西分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前一日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长城资产江西分公司现场咨询。
九、注意事项
(一)竞价标的(标的债权)以现状为准,长城资产江西分公司不承担本竞价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债权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京东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标的债权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标的债权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长城资产江西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六)若后续查明竞买人在不符合第六条的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下进行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竞买人须将债务人南昌市****
(七)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进行处置或者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承担者向长城资产江西分公司还款,扣除已发生的处置费用后等额冲抵竞价款。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对标的债权进行处置而发生的相关处置费用(除长城资产江西分公司经内部审批确定自行承担的费用外)由竞买人承担(具体以《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八)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等有关文件。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刘先生、高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南昌市****
邮政编码:330006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2024年12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