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安徽段)站前工程2标全线位于滁州市****
二、采购人信息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号码:****
邮 箱:****@qq.com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工字钢 | 14# | 吨 | 7.68 | |
2 | 镀锌等边角钢 | 40*40*3m | 吨 | 1.02 | |
3 | 槽钢 | 10# | 吨 | 40.5 | |
4 | 钢板 | 1.5*6m*3mm | 吨 | 34.18 | |
5 | 钢板 | 1.5m*6m*2mm | 吨 | 8.12 | |
6 | 镀锌等边角钢 | 75*75*5mm | 吨 | 0.72 | |
7 | 镀锌焊管 | 80# | 吨 | 2.272 | |
8 | 镀锌焊管 | 150# | 吨 | 5.188 | |
9 | 槽钢 | 20# | 吨 | 1.63 | |
10 | 镀锌等边角钢 | 50*50*3mm | 吨 | 1.52 | |
11 | 镀锌等边角钢 | 70*70*7mm | 吨 | 1.5 | |
12 | 槽钢 | 14# | 吨 | 1.483 | |
13 | 槽钢 | 16# | 吨 | 3.517 | |
说明:1、报价单价为到工地交货价,包括全套材料费、加工费、运费、乙方场内装卸费、安装费、运输过程中的保险以及税费。2、在合同供货期间,执行固定单价,双方不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调动单价,其价格波动风险或收益由双方承担。3、数量为暂估数量,验收时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甲方实际采购数量少于以上数量,乙方不得以此主张甲方违约。 |
验收要求:1、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采用国际通用计量单位“吨”(t)为计量单位;采用甲方现场过磅验收的验收方式。
四、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指定地点
交货日期:****-****
五、合格的报价人
1)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采购产品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采购产品生产或供应业绩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二三项材料可选用个体工商户)。供应商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物资。供应商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2)需上传报价单、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报价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供应商近三个月的增值税申报表及完税证明。若供应商参与报价且拒不提供以上资料,将被列入我集团黑名单。
六、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符合同行业和国家标准。
2、供货过程中检验不合格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无条件退货,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价款结算方式、期限和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1、结算方式:先提供发票后付款原则。实收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实收数量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入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在每个月10日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单据核对,并确保无误后,采用“一票制”结算,运费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乙方验收单丢失,甲方有权不补签验收单也不支付货款,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货款。银行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承兑、铁建银信、供应链产品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出库、运输、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结算单价为固定单价,执行本合同“第四条”说明部分的结算单价。)
2、结算期限:结算确认,乙方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60%,六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80%,剩余20%收取发票之日起十个月内支付。若货款、质保金逾期支付,均不计利息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