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点击登录查看年产1亿袋铁皮石斛制剂、10吨中药饮片、1吨代用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点击登录查看年产1亿袋铁皮石斛制剂、10吨中药饮片、1吨代用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1亿袋铁皮石斛制剂、10吨中药饮片、1吨代用茶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浙江省天台县****
三、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四、环评单位:浙江众寰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年产1亿袋铁皮石斛制剂、10吨中药饮片、1吨代用茶。总投资19459.16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要素 要素 内容 | 排放口/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 | 颗粒物 | 设备运行过程密闭,粉碎、筛分、过筛粉尘经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引至不低于15m高空排放。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 |
DA002 | 烟尘 | 经锅炉自带低氮燃烧装置处置后通过锅炉房20m 的排气筒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和《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15 号)要求 | |
SO2 | ||||
NOX | ||||
DA003 |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 双效浓缩冷凝回收+二级水喷淋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不低于20m高空排放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 | |
DA004 | 非甲烷总烃 | 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的排气筒排放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 | |
DA005 | H2S | 管道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 的排气筒排放,加强污水站四周绿化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 | |
NH3 | ||||
臭气浓度 | ||||
非甲烷总烃 | ||||
无组织/提取异味 | 臭气浓度 | 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外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无组织/消毒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外排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 | |
食堂油烟 | 油烟 | 经排烟管道排往油烟净化器,由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Cr、氨氮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 | 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采用《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总氮采用《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排放标准),平桥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无标准限值的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生产废水 | CODCr、BOD5、氨氮、TN、总磷、SS等 | 生产废水经“格栅池+调节池+絮凝沉淀+厌氧发酵+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后达纳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天台县****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布局、做好减振隔声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其中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本项目不涉及 | |||
固体废物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药材废弃物、药渣、纯水制备废弃物、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质检室固废、质检室废液、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药材废弃物、药渣、纯水制备废弃物、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质检室固废、质检室废液、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 |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1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
项目概况:拟对点击登录查看年产1亿袋铁皮石斛制剂、10吨中药饮片、1吨代用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点击登录查看年产1亿袋铁皮石斛制剂、10吨中药饮片、1吨代用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1亿袋铁皮石斛制剂、10吨中药饮片、1吨代用茶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浙江省天台县****
三、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四、环评单位:浙江众寰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年产1亿袋铁皮石斛制剂、10吨中药饮片、1吨代用茶。总投资19459.16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要素 要素 内容 | 排放口/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 | 颗粒物 | 设备运行过程密闭,粉碎、筛分、过筛粉尘经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引至不低于15m高空排放。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 |
DA002 | 烟尘 | 经锅炉自带低氮燃烧装置处置后通过锅炉房20m 的排气筒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和《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15 号)要求 | |
SO2 | ||||
NOX | ||||
DA003 |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 双效浓缩冷凝回收+二级水喷淋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不低于20m高空排放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 | |
DA004 | 非甲烷总烃 | 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的排气筒排放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 | |
DA005 | H2S | 管道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 的排气筒排放,加强污水站四周绿化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 | |
NH3 | ||||
臭气浓度 | ||||
非甲烷总烃 | ||||
无组织/提取异味 | 臭气浓度 | 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外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无组织/消毒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外排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 | |
食堂油烟 | 油烟 | 经排烟管道排往油烟净化器,由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Cr、氨氮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 | 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采用《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总氮采用《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排放标准),平桥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无标准限值的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生产废水 | CODCr、BOD5、氨氮、TN、总磷、SS等 | 生产废水经“格栅池+调节池+絮凝沉淀+厌氧发酵+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后达纳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天台县****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布局、做好减振隔声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其中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本项目不涉及 | |||
固体废物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药材废弃物、药渣、纯水制备废弃物、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质检室固废、质检室废液、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药材废弃物、药渣、纯水制备废弃物、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质检室固废、质检室废液、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 |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1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号码: **** 有效期限: **** 10:09:48 - **** 10: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