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就其宝能路(新维扬大道)道路工程材料检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宝能路(新维扬大道)道路工程材料检测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网站(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采购信息,并于****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宝能路(新维扬大道)道路工程材料检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50%(约90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采购人通知进行检测时,成交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成交人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
6、采购需求:宝能路(新维扬大道)道路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施工有关材料的检测及其他必要的检测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本项目不集中组织勘查及答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及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以上资料新设立公司无需提供第5-7条。按季度纳税的企业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纳税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省住建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类)(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负责人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经投标供应商任命且具有《省建设工程材料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省建设工程材料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材料检测、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名下多个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至****;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网站(扬州市****
采购文件售价100元,递交响应文件时现金缴纳(支付宝及微信转账需加收手续费),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扬州****
五、开启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3、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供应商须自行查勘现场,合理报价,所有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版壹份(U盘一份、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份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网站(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并在公告结束时间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报名(电子邮箱: ****@qq.com,邮件标题请备注公司全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网站(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内容。
6、供应商注意事项: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邗江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扬州****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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