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名称:灵石致诚学校建设项目。 1.2工程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静升镇许家坡底村。 1.3工程概况:规划用地面积25734.36㎡(38.60亩),总建筑面积21273.67m2,地上建筑面积19152.01m2,其中:综合教学楼7062.62m2、教师公寓及行政楼3033.55m2、宿舍楼6996.92m2、餐厅及风雨操场1991.60m2、门房67.32m2;地下建筑面积2121.66m2,操场、室外绿化、室外道路、硬化、管网等配套工程。 1.4资金来源:建设方进度款,资金已落实。 1.5交货日期:****—工程完工。 1.6交货地点: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静升镇许家坡底村 1.7技术要求:(1)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4-2011、《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和《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GB/T50107-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的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检测方法。(2)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碱含量不大于 3 kg/m3,氯离子含量不大于 0.1%。 1.8报价方式:根据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询价人物资需求表所列物资报价,单价包含泵送费,商品混凝土费中含减水剂、泵送剂、运费、利润、税金以及运输过程中不可预估因素产生的其他费用。 1.9结算方式:商品混凝土按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减去4%钢筋含量结算。发生涨模、跑模以及浪费现象,甲乙双方代表现场办理签证。如有图纸变更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变更图纸,没有提供变更图纸的则按乙方发货单方量结算。 1.10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需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乙方开具上月所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挂账一个月内支付上月货款的75%,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至货款的85%,剩余15%货款一年内付清。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DRWL**** | 商品混凝土 | C15 | 合格 | 205.0 | m3 |
2 | DRWL**** | 商品混凝土 | C20 | 合格 | 130.0 | m3 |
3 | DRWL**** | 商品混凝土 | C25 | 合格 | 650.0 | m3 |
4 | DRWL**** | 商品混凝土 | C30 | 合格 | 2600.0 | m3 |
5 | DRWL**** | 商品混凝土 | C35 | 合格 | 938.0 | m3 |
6 | DRWL**** | 商品混凝土 | C40 | 合格 | 185.0 | 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