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本
至西旺段)路面改造工程
施工承包合同
长子县交通运输局
二0二四年三月
长子县****合同协议书
长子县****
1、本项目位路线全长2.3km,项目起点位于上霍村南与县****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
-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 (8)技术规范;
- (9)图纸;
-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 (12)其他合同文件。
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本工程采用单价固定的承包方式,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数量和单价,本工程的合同价:
人民币(含税)贰佰伍拾陆万贰仟玖佰贰拾玖元 (大写)¥****元(小写)。
工程结算:以清单内实际完成数量乘以清单单价,再加上批复的工程变更金额,结算价不得超过合同价。最终付款以财政部门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5、承包人项目经理:常立山,项目总工:冀智慧。
6、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和山西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付款方式: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按照工程进度计量支付;当年县级配套资金到位后,按照支付比例平均分配支付。余款在质保期满、按审计结果分年度陆续付清。
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90日历天。施工期间,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安全责任制,如发生安全事故承包方负全责,并全部承担赔偿金。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应按规定积极稳妥推进施工进度,在约定的工期9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二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后附:工程量投标清单
发包人: 长子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承包人: 山西凌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长子县****
发包人廉政承诺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及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高效优质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长子县****的项目负责人、公路股负责人、派出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 1、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负责人或负责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 2、不得参加承包方安排的任何形式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 4、配偶及子女不得从事与承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 5、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 6、必须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项目负责人(签字):
公路股负责人(签字):
派出人员(签字):
****
承包人廉政承诺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高效优质地完成工程建设,长子县****的承包人山西凌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做出如下廉政承诺:
- 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单位任何人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 2、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单位任何人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 3、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单位任何人参加任何形式的宴。
- 4、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承包人项目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长子县****
安全生产合同
长子县交通运输局
二0二四年三月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长子县****
1、承包人职责:
-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齐全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 (4)、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确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 (5)、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均应定期检查,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用品严禁使用。
- (6)、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处理,并及时通知发包方。
2、违约责任
如因承包人没有按照安全生产合同施工,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3、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