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的公告 编号:****
杨军梅,郭廷磊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海口市****转移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土地证:
**** 11:05 |
权利人 | 杨军梅,郭廷磊 |
土地证号 | **** |
坐落 | 海口市**** |
土地权利类型 | 出让 |
宗地单元号 | ****GB02030 |
分摊面积 | 11.19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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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路1号市民游客中心负一楼不动产服务大厅,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