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因水电四局北方公司海口市南渡江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项目水稳混合料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前参与报名,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前将报价文件通过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采平台上传。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水稳混合料 | 5%掺量 | m³ | 1767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两次竞价方式,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卸车费、辅材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费、技术指导服务费等各项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一切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5 年 01 月-2025 年 03 月,具体按采购人通知分批进货,当采购人要货通知书发出后,响应供应商必须于 1日内将所供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
3、交货地点:海口市****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 本次采购的水稳混合料所有原材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2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标的物必须满足本项目业主组织的工程质量专家巡查组现场抽检、工程监理部和采购人对本工程产品质量控制的特定要求。
4.3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标的物集料不得存在火山岩、海砂等影响工程质量及强度的原材料。
4.4 本次采购的水稳混合料碎石公称最大粒径宜为 26.5mm 或 19.0mm,小于 0.075mm 的细粒含量不得大于 5%,小于 4.75mm 的颗粒含量不宜大于 50%,有机质含量不超过 2%,硫酸盐含量不超过 0.25%。碎石的级配组成应在表 4-1 推荐级配范围之内,并为较平顺的曲线。
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 | 液限 | 塑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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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 - | 100 | 85-100 | 52-74 | 29-54 | 17-37 | 8-20 | 0-7 | <25 | <6 |
水泥稳定碎石(5%) | - | 100 | 85-100 | 52-74 | 29-54 | 17-37 | 8-20 | 0-7 | <25 | <6 |
注:集料中含有塑性指数的土时,应控制小于 0.075mm 颗粒含量不超过 5%。
4.5 本次采购的水稳混合料水泥应选用初凝时间 3h 以上和终凝时间较长 (宜在 6h 以上)的水泥,宜使用强度等级 32.5 级以下的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得使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及已受潮变质的水泥。
4.6 本次采购的水稳混合料半刚性基层技术要求需满足表 4-2 要求。
层位 | 压实度 (%) | 7d 龄期浸水无侧限抗压强度 (MPa) | 碎石压碎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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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 ≥98 | ≥4 | ≤26 |
4.7 本次采购的水稳混合料密度 2.38 吨/m³,进场验收以“吨”计量,结算以 2.38 吨/m³折算为 m³计价。
5、质保期:
5.1 质量保证期为 6个月,质保期自最后一批货物供货完算起,质保期内物资若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施工现场出现停工事件时,响应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传真)24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其质保期返还时间顺延,质量保证金为结算金额的 5%。
5.2 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30 日内退还,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不免除竞价响应供应商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6、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金财务状况,能够独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13%);能完全满足询价函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本次报价在保证满足质量要求和技术参数的前提下,实行固定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按市场价格变动进行调整。
8、成交确定原则:供货周期最短、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本次竞价进行两次报价,待第一次报价结束后,二次报价时间另行通知,最终以二次报价结果作为评审依据,请各供应商慎重填报。
9、付款条件:
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 ☑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2)本次报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单价包含产品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卸车费、辅材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费、技术指导服务费等各项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3)响应供应商按约定时间送货到采购人指定位置,并经双方组成的验收机构验收无误签字确认后,响应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提供发票为一票制。由采购人根据每月资金支付计划,次月支付运抵工地的货物发票金额(扣除 5%质保金)的 70-90%,剩余货款(扣除 5%质保金)转入下一结算周期,在所有货物供完后 3个月内付清。
4)若因资金支付不到位,后续资金将采用供应链融资支付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期限长短及金额大小由采购人开具时间决定,贴息或其它附加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5)合同结算总价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采购人留取质量保证金的时间为所有货物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 6个月,质量保证金期限到期后货物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材料使用情况评定合格意见后全部支付。质保期内如出现导致停运的质量问题,则质量保证期和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响应顺延。
10、其它要求
1)若采购人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甚至取消本次采购所需采购数量,响应供应商应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采购人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2)最高限价要求:本次询价整体最高限价税前总价:67.2398 万元、税后总价:69.2570 万元(税率:3%)、税后总价:75.9810 万元(税率:13%),超过此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表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
1 | 水稳混合料 | 5%掺量 | m³ | 1767.00 | |||
总计 |
报价有效期:报价日期截止到询价人确定中标人。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
邮 编:730070
联 系 人:李东成/张小亮
电 话:****/****
电子邮箱:****@qq.com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
(电子签章)
2024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