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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红政采交告土字[2024]01号

云南红河 全部类型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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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红政采交告土字[2024]01号

经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以网上拍卖方式再次公开出让HGT-22-05、HGT-22-05-1号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号

位置

面积 (㎡)

出让 方式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 率

HGT-22-05

蒙自市红河大道南侧、高家寨东侧

25515.02

拍卖

住宅(兼容商业)

1.0-2.8

≤35%

≥35%

住宅70年;商业40年

6123.6048

25.51502

1224.72096


HGT-22-05-01

蒙自市红河大道南侧、高家寨东侧

17879.82

拍卖

住宅(兼容商业)

1.0-2.8

≤35%

≥35%

住宅70年;商业40年

4273.2770

17.87982

854.6554


1、建筑高度: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均为<54米,都要满足机场净空要求,且须取得机杨净空高度批复方为有效;2、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计税标准缴纳;3、宗地开发时须符合国家颁布的现行政策;4、绿地率: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均为≥35%其中绿地面积的25%需临街设置;5、成交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6、规划条件的其他指标要求详见两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附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

同一宗国有建设用地竞买人只能进行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竞买人,报名名称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三、拍卖资料获取时间及方式

本次网上拍卖交易的详细资料,请有意竞买者先办理CA锁(CA证书)后,于****08:30时至****15:00时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s://ggzy.yn.gov.cn/)选择“红河州”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投标方进入,进行浏览、下载。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08:30时至****15:00时前正常上班时间办理。

2、报名方式:本次网上拍卖交易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参加拍卖交易的竞买人请凭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s://ggzy.yn.gov.cn/)选择“红河州”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投标方进入进行网上报名及上传报名资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1、资格审查方式:网上审查

2、资格审查时间:****08:30时至****15:00时前正常上班时间。

竞买人在网上填报及上传报名资料完成后请致电红河州政采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六、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及方式

1、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08:30时至****15:00时前正常上班时间。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线下转账方式交纳。

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户并带上转账凭证(回执单)到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电话:****)进行到账确认。

由于竞买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到账确认,导致上传报名资料不合格,造成不能参加报名、报价(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注册、报名及竞价。

2、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s://ggzy.yn.gov.cn/)选择“红河州****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但在昆明市、保山市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技术支持。

单位: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

八、联系方式

拍卖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钱女士、陈先生、朱先生;

联系电话:****;

出让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系统技术支持服务: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

九、拍卖竞价时间

1、拍卖竞价时间:****09:00时开始;

2、请资审合格的竞买人于****09:00时前登录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做好按时竞价准备。

十、电子竞价限时为每次05分钟。

十一、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交上传的资料

1、单位法人(公司)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原件);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注:扫描经过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到账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交纳凭证原件。

(7)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8)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扫描原件);

(9)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2、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⑴申请书、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加手印扫描);

⑵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⑷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注:扫描经过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到账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交纳凭证原件。

⑸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按手印扫描);

⑹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按手印扫描);

⑺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 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 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3) 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扫描原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5)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注:扫描经过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到账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交纳凭证原件。

(6)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7)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8)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4、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 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扫描原件);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4)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5)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6) 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注:扫描经过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到账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交纳凭证原件。

(7)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8)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扫描原件);

(9)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10)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5、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 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3)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4) 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注:扫描经过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到账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交纳凭证原件。

(5)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6)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扫描原件);

(7)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8)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注:1、网上竞买操作指南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土地使用权竞价系统培训教材(竞买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选择交易指引-操作指南。

2、报名时需要把提交的资料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格式电子文档作为附件上传审核(若报多宗地时按各宗地所需资料分别进行扫描上传审核)。

十二、确定竞得人的标准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进行;

2、资格审核通过,保证金到账。

3、最高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交易底价(设有交易底价)或交易起始价(无交易底价)。

以上标准必须同时满足方能成交,否则不成交。

十四、保证金交纳账户

单位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
账 号:****601

交易保证金一律由交纳人从其基本账户(自然人为个人账户)转账交纳,竞买人在转账交纳竞买交易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写明竞买项目的名称。

十五、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及地点

1、时间:****下午15:00;

2、地点: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20室(注:交易双方同时到场,携带公章,现场签订)。

十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未尽事宜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

十七、此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等网站上同步发布(注: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我中心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八、在操作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

十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币种为人民币。

二十、此次交易资料互为补充、说明,需要完整使用不能拆分,请竞买人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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