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右翼中旗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及竣工决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一、招标条件
本科尔沁右翼中旗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及竣工决算审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科尔沁右翼中旗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及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001)科尔沁右翼中旗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 (002)科尔沁右翼中旗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001科尔沁右翼中旗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 (002科尔沁右翼中旗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12月 19日 09时 00分到 2024年 12月 25日 16时 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1月 10日 13时 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1月 10日 13时 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科尔沁右翼中旗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科尔沁右翼中旗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及竣工决算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名称:科尔沁右翼中旗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及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 2.2项目编号:****
- 2.3标段划分:1标段:科尔沁右翼中旗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竣工结算审核(****-1);2标段:科尔沁右翼中旗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2);
- 2.4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每标段入围 1家,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 2.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2.6服务期限:二年
-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 2.8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4.(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在近三年(2021年 1月 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 5.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专业技术、设施设备、人员组织、经验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 6.一标段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二标段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2月 19日至 2024年 12月 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00至 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点击登录查看(长春市****
- (1)营业执照副本;
-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3)项目负责人证明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5年 1月 10日 13时 30分,地点为长春市****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刘敏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刘敏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