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与项目规模要求相对应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证书(中级工程师职称)、安全员(安全C证)、质检员(质量员证)、施工员(相关专业施工员证),并提供对应的社保证明。
3.2 拟担任本招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类似室外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3.4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招选人专业分包商名录库的相关专业内。
3.5 本招选项目采用资格前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室外工程主要项目责任范围:
漳州市芗城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室外工程专业分包中标人所应承担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景观工程:包括围墙及基础、花池、景墙、假山、水景、道路、大门、停车位、旗台、小廊架、车库廊架、景观小品、场地铺装、田径场、运动场地及体育设施等;
②园林绿化:包括绿化种植包括乔木、灌木等苗木植物色带、铺种草皮、回填种植土、养护(工程综合验收后养护期1年;绿化植物成活率应达100%,对未成活植物进行无偿补栽,补栽的苗木养护期从补栽时开始算起);
③室外给排水安装工程:包括景观给排水及主体室外雨污排水、阀门及配件安装、雨水收集池及雨水井、井筒、井盖、安全防坠网、化粪池安装(范围:雨污排水由建筑外墙第一个检查井起至污水井的管道连接,景观给水由市政景观水表后的给水管道安装);引致检查井的给水管道等系统所有材料(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④室外景观电气工程安装;
⑤室外强弱电干管(不含线缆);
⑥室外及楼层内的智能化系统的安装、测试及验收
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劳务、材料、工具、用具(包括:施工所用的塔吊吊钢管等材料的钢丝绳、索具、对讲机、照明灯具等)、二级箱外的电缆电线电箱、现场存放工具的活动房、施工工人的工地外租房、食宿、生活水电等一切费用。
施工技术要求与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按现行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图纸要求,认真组织施工且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确保各类规范性试验(试运行)合格且最终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各分部分项工程以不影响总承包工程质量评定为市****
评标办法:
1. 不高于目标成本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
2. 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 有确定中标人2家及以上的,以低报价为优先排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最低报价为分包合同签约价。
4.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招选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