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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
我公司将公开拍卖下列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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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区饼司令1楼(一楼),面积91㎡,评估价60970元/年;
2.南区饼司令2楼(二楼),面积91㎡,评估价43680元/年;
3.南区人像摄影(地下室),面积67㎡,评估价26130元/年;
4.南区美特鲜花(一楼),面积67㎡,评估价44890元/年;
5.南区天使驿站(一楼+二楼),面积268㎡,评估价166640元/年;
6.南区手工大面筋(一楼),面积14㎡,评估价9380元/年;
7.南区南门春晖旅社(二楼),面积97.04㎡,评估价45679.2元/年;
8.南区南门殡葬(一楼),面积14㎡,评估价9380元/年;
9.南区南门兵团医药(一楼),面积48㎡,评估价32160元/年;
10.南区视觉概念眼镜店(一楼),面积40㎡,评估价26800元/年;
11.南区舒心旅店(二楼),面积180.6㎡,评估价86688元/年;
12.南区菜香阁餐厅(一楼),面积180㎡,评估价120600元/年;
13.中区****
14.中区****
15.中区****
16.中区****
17.中区****
18.中区****
二、预展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由拍卖人统一组织竞买人现场踏勘标的物;
四、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拍卖时间:****12:00(北京时间);
六、拍卖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市民中心四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分中心开标三厅;
七、竞拍方式:各标的物单独竞拍,现场公开拍卖,价高者得;
八、报名要求:报名须携带竞买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
竞买人可到我公司索取标的资料。
九、报名地点:新疆石河子市****
十、拍卖会开始前,竞买人须携带竞买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确认竞买人资格,并提前20-30分钟到达拍卖会场;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成交结果。
十二、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石河子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
账号:3**** 4903 874
财务电话:****
汇款备注:参拍标的名称
如有未成交标的物继续拍卖的,将择期开展拍卖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标的物如有变动,将重新发布公告。
十三、联系电话:**** ****
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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