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点击登录查看运动场整体治理项目”网上质疑回复01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单位负责招标的“点击登录查看运动场整体治理项目”针对投标人网上提出的质疑,现回复如下:
质疑1:我公司对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其他要求“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能力考核证建安C证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该条款提出质疑,我公司认为该条款不妥。根据“《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23年版)》【川发改法规规〔2023〕636号】”文件“第9条负面行为:设定与招标项目合同履行无关的人员资格等条件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文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综上所述我公司认为: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该项目人员的打分要求属于加分条件。2、文件中要求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属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注册资格,不属于建筑法认定的准入类职业资格。3、招标文件要求“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能力考核证建安C证,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资格证书”,据我公司了解目前在攀枝花参与投标的项目包括央企,绝大多数不满足该要求,除仅极个别企业满足该要求外,大多数企业拥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人员其安全能力考核证多为A证或B证。我公司认为该条款有量身定制的嫌疑。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C级,同时要求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做了限制。因此,我公司认为招标文件该条款存在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希望招标文件予以修改。
回复: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中的安全负责人删除,详见最新版招标文件。
质疑2: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为不可以调整,合同中11.1表述为“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合同价格是否可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合同前后不一致,请明确。2.当前内外经济形势不理想且市场价格波动较大,若合同价格不可以调差不利于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为保证项目的高质量施工希望业主能考虑价格可调。
回复:合同履行过程中材料价格不做调整。
质疑3:我司对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其他要求“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能力考核证建安C证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此条款提出质疑。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注:(5)不得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设定为加分条件,也不得将其他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人员资格设定为加分条件”,上述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其他要求已违背了招标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公司认为招标文件该条款存在不合理条件限制,希望招标文件予以修改。
回复: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中的安全负责人删除,详见最新版招标文件。
质疑4:招标工程量清单消防报警工程中,总承包服务费中小计金额为394.85元,在软件导出CJZ时显示该单位工程数据有误。请问是否可修改后重新提供CJZ清单
回复:CJZ清单已重新上传。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版文件,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招标人:攀枝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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