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京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党员之家、医务室、理发室及便民服务站库室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京口区 | 公告时间 | **** 16:0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镇江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镇江市****) | ||
预算金额 | ¥23.89681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江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镇江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工**** | ||
附件: | |||
附件1 | 京口大队东吴路站党员之家、理发室、便民服务站改造.pdf | ||
附件2 | 定稿竞争性磋商-京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党员之家、医务室、理发室及便民服务站库室改造.doc |
项目概况
京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党员之家、医务室、理发室及便民服务站库室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镇江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京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党员之家、医务室、理发室及便民服务站库室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89681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8968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项目开工日期在招标完成后由甲方确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2〕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本国货物、服务(财库〔2007〕 119 号)的政策等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含)以上,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镇江市****)
方式:现场获取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镇江市****)
五、开启
时间:****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镇江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现场查勘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报名供应商不参与本项目磋商的,应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日前两天12:00前通过邮件或者书面告知代理机构,未告知的,磋商当天故意迟到或无故不参加的,将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失信行为登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镇江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镇江市****
联系方式:杨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